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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说明

索引号: 045-W00-1-2014-0004 发布机构: 国土分局
已阅读: 13 更新时间: 2014-12-30
文号: 关键字: 土地整治

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15年) 说明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迎泽分局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1 第一节 规划的必要性 1 第二节 规划编制的意义 2 第三节 规划的编制方法 3 第四节 规划编制的依据 4 第二章 规划编制过程 7 第一节 准备阶段 7 第二节 基础资料收集阶段 7 第三节 专题研究阶段 8 第四节 成果编制阶段 9 第五节 成果审查阶段 9 第三章 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 10 第一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背景 11 第二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评价基础 11 第三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评价原则 12 第四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评价内容 13 第五节 土地整治目标完成情况 14 第六节 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7 第四章 规划基础数据 21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1 第二节 经济社会方面的数据 22 第三节 规划图件编制说明 22 第五章 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24 第一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 24 第二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挑战 25 第六章 土地整治潜力 28 第一节 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 28 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 32 第三节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35 第四节 土地复垦潜力调查与评价 38 第五节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潜力调查 41 第六节 迎泽区土地整治潜力汇总 46 第七章 规划方案与土地整治项目说明 47 第一节 规划方案的论证、比较 47 第二节 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50 第八章 土地整治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55 第一节 土地整治投资估算 55 第二节 土地整治筹资分析 56 第三节 土地整治的效益评价方法 58 第九章 与其他规划的衔接 61 第一节 其他相关规划协调 61 第二节 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65 第三节 公众参与 65 第十章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67 第一节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7 第二节 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68 第十一章 规划主要成果 70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规划的必要性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文件,提出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在2012年6月前完成,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要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没有编制土地整治规划的,不得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明确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试点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必须依据土地整治规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文件,提出各省(区、市)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均需向部动态备案,不备案的,其增加耕地不能计入完成的补充耕地任务,不能用于占补平衡,不予核定和下拨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文件,提出部每年年底前对各省(区、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和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达到或超出计划任务的,给予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不落实的,扣减相应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经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成补充耕地计划的,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 《关于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9〕625号)要求从2010年起必须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安排项目和资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开发支出、基本农田保护支出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支出。 第二节 规划编制的意义 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国务院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三农”、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本依据,是保障土地整治科学、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整合资源、引导资金、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规划的编制方法 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指标控制与土地整治分区相结合的原则,对迎泽区土地整治时序、空间布局、整治力度和方式进行合理配置。规划主要采用的方法如下: 一、定性分析法 深入分析迎泽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需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要求等,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整治的要求和土地利用战略。 二、定量分析法 采用相关分析法、趋势外推法、层次分析法、回归分析法等多种定量分析方法对各类土地整治类型进行预测。 三、公众参与 利用媒体和网站等宣传媒介,对土地整治规划进展、目标和主要内容进行宣传,为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成果符合公众发展需求,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四、GIS分析法 借助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对土地整治空间和属性数据进行分析,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图件。 第四节 规划编制的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二、国家有关规定和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源发〔2008〕138号) (8)《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 (9)《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国土资发〔2005〕79号 (10)《关于设立土地整理项目区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50号 (11)《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13)《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4)《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 (16)《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三、技术依据 (1)《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5-2013)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4)《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5)《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 (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四、基础依据 (1)《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太原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 (3)《迎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其他相关规划、资料 第二章 规划编制过程 第一节 准备阶段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62号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由迎泽区政府负责,发改委、统计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农委、财政局和国土局等部门成立《规划》编制协调小组,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规划编制协调小组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协助规划编制小组提供规划必需的有关资料,并带领规划编制小组进行实地调查工作。同时区人民政府就区国土资源分局呈报的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所需经费的报告做了批示,拨专项经费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土地整治规划正式列入区人民政府近期工作目标和区国土资源分局重要的工作日程。该项工作于2012年6月正式启动实施。 第二节 基础资料收集阶段 项目编制小组于2012年7月1日—7月6日,在迎泽区开展调研工作,并收集了大量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收集相关规划编制的文件、规程和标准;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有关数据,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状况等基础资料。 为了进一步加深了解,编制小组在迎泽区国土资源分局的协调带领下,对发改委、统计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以及郝庄镇展开调研工作,了解当地对于土地整治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专题研究阶段 展开规划前期专题研究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保证规划顺利、科学展开的重要保障和依据。7月7日—9月30日,结合迎泽区的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用地安排和编制规程要求,组织开展的规划前期专题研究工作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全面评价当前土地开发整理相关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客观评价2001—2010年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二、土地整治潜力分析评价 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全面分析测算迎泽区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三、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按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围绕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研究提出统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重点是:深入分析资源供给、环境容量等限制因素,研究土地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友好型整治方案。 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完成后,组织了对专题研究成果的内部审查。 第四节 成果编制阶段 2012年10月8日—11月25日,在前期资料收集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形成规划方案初稿及其他一系列中间成果,并征求区国土资源分局、乡镇和相关部门及广大群众对规划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技术单位根据相关反馈意见和最新的政策要求,对规划、说明、图件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并于2012年12月25日行成初稿。 第五节 成果审查阶段 迎泽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修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规划成果进行了审查论证,对规划成果提出来了具体的修改建议,技术小组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 图1 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技术路线 第三章 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背景 上一轮土地整治严格来说是指土地开发整理,期限为2001-2010年,正处于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时期、处于我国土地整治大发展阶段,迎泽区编制了《太原市迎泽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从2002年起,迎泽区从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出发,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往往是以单个项目进行,追求单个项目的局部利益,与农田水利建设、“空心村”改造等工作相互隔离,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第二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评价基础 一、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全面启动 当前土地整治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上一轮土地整治相比,由过去单纯的农地整理走向了农地整理和村庄土地整治相结合的重要发展阶段。土地整治已成为破解“双保”难题的重要抓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手段,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构建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措施。国家、部委、省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整治政策法规,积极推进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的顺利开展。 二、当前土地整治工作情况资料完善 迎泽区上一轮土地整治期间,积极开展土地开发项目,区国土资源分局对项目实施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记录备案,在此次土地整治规划收集资料过程中,关于上一轮土地整治情况,区国土资源分局提供了较为完善的资料,为上一轮土地整治工作情况评价奠定了基础。 第三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评价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土地整治评价要兼顾单项效益和综合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局部效益和整体效益,在评价过程中要兼顾各方面利益,努力做到全面评价。 二、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评价内容的选择要合理、评价方法要正确、收集的材料要详实充分可靠,采用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做到科学评价。 三、 公正性原则 公正性原则是指评价的结论要以收集的客观事实为依据,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要客观公正,秉着认真、负责、事实求是的原则对项目进行评价并如实公布评价结果,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第四节 上一轮土地整治评价内容 上一轮土地整治实施评价的根本任务是搞清土地整治目标实施情况及其效益,分析上一轮土地整治期间土地整治实施的成败,以便为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提供改进建议。具体如下: 一、土地整治目标实施情况 主要分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总量、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量、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量、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量等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土地整治实施效益评价 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这些效益有些是正面的、有些是负面的,有直接的,也有间接地,有长期的,有短期的等,它们共同构成土地整治实施的综合性效益。 三、分析上一轮土地整治期间土地整治的成效与不足 依据上一轮土地整治实施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考虑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迎泽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土地整治发展方向,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以提高新一轮整治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水平,使规划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第五节 土地整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上一轮土地整治项目 太原市迎泽区2001-2010年,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1个,全部为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面积为40公顷,总投资额为66.05万元,项目主要分布在柳沟村、西祁家山村、店坡村、新沟村、捐子村、东祁家山村。具体项目详见表3-1。 表3-1 2001年-2010年度迎泽区土地开发项目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项目 名称 开发承担单位 开发前地类 开发后地类 面积 总投资 验收文号 补充对应情况 现耕种情况 1 郝庄镇柳沟村造地 郝庄镇柳沟村 荒草地 旱地 4.67 7 晋国土资函[2001]12号 耕种 2 郝庄镇西祁家山村造地 郝庄镇西祁家山村 荒草地 旱地 2.00 3 晋国土资函[2001]12号 耕种 3 郝庄镇柳沟村造地 郝庄镇柳沟村 荒草地 旱地 8.00 13.1 晋国土资技审[2003]96号 店坡村鑫鑫加工厂22亩 耕种 4 郝庄镇店坡村造地 郝庄镇店坡村 其他未利用地 旱地 2.33 晋国土资技审[2003]96号 马庄小学20亩 耕种 5 郝庄镇新沟村土地开发 郝庄镇新沟村 其他未利用地 旱地 2.00 3 晋国土资技审[2003]96号 耕种 6 郝庄镇前头河村土地开发 郝庄镇土地开发 荒草地 旱地 4.00 9.5 并国土资字[2003]156号 太原市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59亩 耕种 7 郝庄镇店坡村造地 郝庄镇店坡村 荒草地 旱地 0.67 1 晋国土资技审[2003]96号 耕种 8 郝庄镇捐子村造地 郝庄镇捐子村 荒草地 旱地 6.00 10 晋国土资技审[2005]114 耕种 9 郝庄镇柳沟村造地 郝庄镇柳沟村 荒草地 旱地 1.33 2 晋国土资技审[2005]114号 耕种 10 郝庄镇东祁家山村造地 郝庄镇东祁家山村 荒草地 旱地 4.67 9 晋国土资技审[2005]114号 耕种 11 郝庄镇柳沟村造地 郝庄镇柳沟村 其他未利用地 旱地 4.33 8.45 晋国土资技审[2002]178号 耕种 二、土地整治目标执行情况 根据《太原市迎泽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规划到2001-2010年,通过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面积为329.1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为55.9公顷,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为94.0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为53.33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为125.87公顷。 据统计,2001-2010年全区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40公顷,与2001-2010年的规划目标相比减少289.10公顷,补充耕地总量未完成规划目标。其中,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0公顷,与2001-2010年的规划目标相比还差55.9公顷;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40公顷,与2001-2010年的规划目标相比减少85.87公顷;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公顷,与2001-2010年的规划目标相比减少53.33公顷;通过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整理补充耕地0公顷,与2001-2010年的规划目标相比还差94公顷。详见表3-2。 表3-2 2001-2010年迎泽区土地整治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公顷、% 土地整治类型 上一轮指标 实施情况 指标完成情况 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55.90 0.00 -55.90 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125.87 40.00 -85.87 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53.33 0.00 -53.33 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94.00 0.00 -94.00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总规模 329.10 40.00 -289.10 三、土地整治效益分析 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迎泽区大力实施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这些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对于保证耕地面积、维护粮食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1、切实保护耕地,有效保护了耕地数量 2001-2010年,迎泽区通过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面积40公顷,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进一步缓解当地紧张的人地关系,确保迎泽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提高土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通过实施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在增加耕地面积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耕地质量,促进农业集约高效利用,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同时还增加了农民收入,美化了环境,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 第六节 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上一轮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分析 1、以土地开发为主,补充耕地后劲愈显不足 2001-2010年间,迎泽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0公顷,全部为土地开发项目。从时间来看,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在不断的减少,难度却在不断增加。 2、部门统筹协作不够,缺乏联动机制 在全区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只有多部门联动才能保证顺利实施,而上一轮土地整治的现实情况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重担几乎全部落在了国土资源部门,其他的农业、水利、矿管等部门没有深入的参与进来,极大限制了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效果。 3、土地整治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整合 据不完全统计,上一轮土地整治资金主要来自耕地开垦费,注要依靠的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但是政府资金是有限的,缺乏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入整合,没有充实的资金做保障,土地整治工作只会是事倍功半,无法大规模的开展,这就不难理解上一轮土地整治都是单个项目的原因了。 4、缺乏从事土地整治工作的专业人才 上一轮土地整治缺乏土地整治技术规范,从事土地整治工作的专业人才缺乏,项目负责人本身对土地整治认识不清、不透,对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要求不清晰,边学边干、摸石头过河,项目的实施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5、社会群众对土地整治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 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过程没有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农民群众参与到项目实施中来,对土地整治的宣传动员不够,这样不仅使广大的人民群众对土地整治事业不了解,起不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甚至对项目的实施还会产生诸多障碍。 二、对本轮土地整治的建议 开展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是统筹安排土地资源潜力的开发利用,有效引导区域土地整治的规模和结构,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全面实现的重要依据,因此对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出如下建议: 1.做好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和适宜性评价 科学分析农用地整理潜力、建设用地整治潜力以及未利用地开发潜力,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投资能力以及广泛民意,评价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生产能力、降低劳动成本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进一步估算整治潜力。 土地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泛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在取得一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发挥其积极影响的同时,也有可能引发新的生态问题,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本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土地开发的适宜性,对未利用地和废弃土地开展深入研究,以评价结果指导规划编制。 2.因地制宜选择土地整治模式 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结合区域特点划定不同类型重点区域,按照区域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选择土地整治模式,选择适宜不同区域的土地整治模式是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布局生产用地的保障,是提高土地整治效益的前提,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必备要求,更是全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 3.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在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充分利用全国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由于两个规划的衔接有一定的时间差,因此,可能会出现土地整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把土地整治规划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补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思想和相关内容,最终以土地整治规划作为整治项目立项的依据。 4.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 全区各部门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整治的方针和政策,统一认识,强化观念,增强认识。国土部门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主体,应积极做好项目区的土地整治工作;财政部门在争取更多的资金、合理调配资金的同时,切实做好资金的监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农业部门要做好项目区的测土配方和地力建设工作;建设部门要搞好项目区的村庄建设规划调整工作。总之,各相关部门在土地整理实施的过程中,要积极参与,相互配合。 5.构建完善的土地整治新机制 准确把握当前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围绕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构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从编制规划到项目实施,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土地整治新机制,包括投入机制、管理机制以及机构建设。投入机制是实现土地整治目标实现的前提,资金使用、整治收益分配是未来土地整治投入机制的创新点;健全管理机制是发挥整治效益的关键,因地制宜分配资金以及预算资金额度、整治效益是未来土地整治管理机制的创新点;专门机构的建设是促进整治效益、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专业人员的构建是专门机构建设的必备组成,是提高区域土地整治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 第四章 规划基础数据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本轮规划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时2010年迎泽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变更数据,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成果更新形成,更新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能够反映土地整治规划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状况。 附表1迎泽区土地利用现状 单位:公顷、% 一级类 二级类 面积 比例 一级类 二级类 面积 比例 耕地 水田 0.00 0.00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142.75 1.36 水浇地 25.07 0.24 机场用地 0.00 0.00 旱地 706.41 6.73 港口码头用地 0.00 0.00 小计 731.48 6.97 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 园地 果园 248.39 2.37 小计 223.50 2.13 茶园 0.00 0.0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10.00 0.10 其他园地 0.00 0.00 湖泊水面 0.00 0.00 小计 248.39 2.37 水库水面 0.00 0.00 林地 有林地 1611.11 15.34 坑塘水面 2.22 0.02 灌木林地 1212.27 11.55 沿海滩涂 0.00 0.00 其他林地 1407.74 13.41 内陆滩涂 0.00 0.00 小计 4231.12 40.30 沟渠 0.16 0.00 草地 天然牧草地 0.00 0.00 水工建筑用地 2.60 0.02 人工牧草地 0.00 0.00 冰川及永久积雪 0.00 0.00 其他草地 1008.15 9.61 小计 14.98 0.14 小计 1008.15 9.61 其他土地 设施农业用地 12.07 0.11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市 3039.05 28.94 田坎 108.47 1.03 建制镇 0.00 0.00 盐碱地 0.00 0.00 村庄 400.27 3.81 沼泽地 0.00 0.00 采矿用地 103.05 0.98 沙地 0.00 0.00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19.55 0.19 裸地 359.40 3.42 小计 3561.92 33.92 小计 479.94 4.56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0.00 0.00 总计 10499.48 100.00 公路用地 80.75 0.77 第二节 经济社会方面的数据 编制规划和专题研究所使用的农业、水利、生态、土壤、城乡建设、工矿等专项资料和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经济社会方面的数据主要来源三个方面:一是迎泽区历年统计年鉴数据,包括人口、GDP、固定资产投资额等数据;二是采用相关部门核准的数据,有机补充了统计数据的不足;三是对不能直接获取的数据,以统计数据和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根据相关数据进行合理推算得到,或以实际调查为基础通过归纳分析得到。 第三节 规划图件编制说明 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工作底图是在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同时参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用地分等定级、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成果编制完成。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图成图比例尺1:10000,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形成的主要图件有: 1.迎泽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0年); 2.迎泽区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3.迎泽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4.迎泽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5. 迎泽区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6. 迎泽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 7. 迎泽区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2011-2015年); 8. 迎泽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图(2011-2015年)。 第五章 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 新形势下的土地整治规划面临诸多机遇,对其良好把握是保障土地整治规划顺利实施的客观要求。对于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而言,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良好的经济环境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推进,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加快实施,中部省份商机明显增多,为我区经济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条件。 从全省看,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先行先试的优势,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的实施,必将推动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我区消费市场的进一步繁荣。 从全市看,太原都市圈建设进入国家层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钟鼓楼、文瀛湖、桥东等片区改造,太行路、双塔南北路和南内环东延等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开辟出新的空间。 从自身来看,我区近年来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大为改善,特别是业已形成的全区上下抢抓机遇、共谋发展、务实创新的发展氛围,为“十二五”时期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在动力。 二、有力的政策推动 表5-1 相关政策汇总表 相关政策 土地整治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部分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开展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2006]60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1号)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年)》、《太原市迎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城镇工矿用地整治 第二节 土地整治面临的挑战 在客观世界中,机遇与挑战总是并存的。土地整治规划是我国将土地整治活动上升到国家规划层面的第一次尝试,面临很多机遇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规范的投融资体制 土地整治是一个综合性社会工程,在内容上涵盖社会生产活动各个方面的同时对于资金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传统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资金主要来源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以及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资金。但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以及后项目管理的长期性,这些资金往往是不够的。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需要更为全面、更为规范的投融资体制。 从迎泽区的情况来看,良好的经济环境对于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而言是很好的机遇,但从土地整治的长久发展角度来讲,依然需要探索规范的投融资体制。整套体制的研究与实施对于迎泽区土地整治活动来讲是个不小的挑战。包括前期政策宣传、投融资主体的确定、权利的分配、义务的确定、资金管理、项目运营管理以及后期项目维护与管理等等,基本都属于全新的领域,需要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 二、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简单来讲,土地整治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区域土地利用效率。显然,土地利用效率的提升必然会带来对应土地收益的增加,这也是土地整治经济效益的需求。但增值收益如何分配却是土地整治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从土地整治的内涵上讲,土地整治追求综合治理,提倡规模经营,项目区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往往数量较多,如何让众多的使用权主体获得合理的土地收益是重点,也是一个难点。首先,利益的分配对区域土地权属状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益分配的合理与否对社会稳定会造成直接的影响,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慎重考虑的内容。 二是与投融资体制的构建形成连锁挑战。在资本化的市场中,投融资体制的建立势必会带来利益分配机制的配套问题。如何分配土地整治增值收益,怎样定位社会资金在利益分配机制中的地位也是土地整治面临的挑战。 三、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土地整治规划和其他规划一样,都是区域性规划。从理论上讲,土地整治规划是平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但由于尚处于探索阶段,它现在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种继承和发展。同时,处理土地整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以及与城乡建设、农业发展、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等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四、整治规划成果指导的有效性 国家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对全国土地整治活动进行统一规划,规划成果必然需要具有较强的指导性。这种宏观上的战略要求对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后期实施保障体系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六章 土地整治潜力 第一节 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 农用地整理潜力调查是指收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已实施的农用地整理项目等资料,分析待整理的农用地规模,测算通过农用地整理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与新增耕地系数。 农用地整理潜力主要来源于农村道路与排灌沟渠的整理与完善、田块的合并与规整、限制因素的改造与消除、林田防护林网的修建与完善。表现为地块规模较小、布局散乱、地块中分布较多的闲散地以及产量低下的耕地及农业生产辅助性用地。 一、待整理农用地规模 农用地整理的数量潜力分布在以耕地为主的农用地区域,增加耕地主要来源于一定规模的其他辅助性配套设施用地(主要有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田坎等),所以参与农用地整理的现状地类除部分耕地外,还包括相当比例的其他农用地。同时,需考虑规划内建设占用耕地的因素和地形因素的影响,剔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坡度大于25°的耕地范围内农用地整理,根据201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综合计算可得到迎泽区待整理农用地面积为674.53公顷,其中,耕地562.60公顷,农村道路16.05公顷,设施农用地7.33公顷,田坎87.00公顷,坑塘水面1.56公顷。待整理农用地规模分布情况见表6-1。 表6-1 迎泽区待整理农用地规模统计 单位:公顷 行政村 耕地 田坎 坑塘 设施农用地 农村道路 大窑脑村委会 13.70 2.01 0.00 0.00 0.16 东祁家山村委会 48.85 6.98 0.00 0.00 1.03 董家庄村委会 2.34 0.40 0.90 0.18 0.21 港道村委会 41.46 6.17 0.00 0.57 0.84 沟北村委会 37.48 5.59 0.00 0.32 1.14 观家峪村委会 24.72 4.01 0.00 0.09 0.69 后麻地沟村委会 4.49 0.48 0.00 0.00 0.15 捐子沟村委会 58.98 10.07 0.00 0.00 1.83 柳沟村委会 36.22 5.69 0.00 0.11 1.00 马庄村委会 5.70 0.52 0.00 0.34 0.25 孟家井村委会 48.47 8.40 0.00 0.17 1.37 前麻地沟村委会 3.16 0.43 0.17 2.51 0.26 前头河村委会 20.54 3.43 0.00 2.52 0.37 水峪村委会 23.94 2.75 0.00 0.28 1.11 松庄村委会 0.97 0.12 0.00 0.17 0.07 西祁家山村委会 27.91 4.24 0.00 0.00 1.10 小山沟村委会 10.54 2.31 0.00 0.00 0.38 小山岩村委会 21.14 3.77 0.00 0.07 0.59 新沟村委会 52.21 7.27 0.48 0.00 1.41 占道村委会 70.11 10.93 0.00 0.00 1.97 张家河村委会 9.66 1.42 0.00 0.00 0.13 合计 562.60 87.00 1.56 7.33 16.05 二、耕地标准系数 耕地标准系数是指单位面积田块中耕地的净面积(除去田坎、沟渠、设施农用地等农业生产辅助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所占的比例,是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的一个重要特征。由于地域分异,地形、地貌、农业利用方式、种植作物等均会对耕地标准系数大小产生影响,其计算公式如下: a=1-S辅/S待 式中,a为耕地标准系数,S待为待整理区域面积,S辅为区域中辅助性用地面积。 本规划耕地标准系数确定主要采用标准田块法,选择各行政村已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作为标准田块,对于没有实施过土地整理项目的行政村,进行室内典型田块设计,然后利用公式计算各行政村标准耕地系数。 三、理论新增耕地规模 根据各行政村待整理农用地规模和实施整理后标准耕地系数,得到各行政村理论耕地面积,减去区域内现状耕地,可得到各行政村理论新增耕地规模(负值取零),汇总得到全区新增耕地规模为25.39公顷。 四、农用地整理潜力分级 农用地整理潜力分级采用以行政村为评价单元,以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规模为依据进行潜力等级划分。 根据对迎泽区的农用地整理潜力的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可划分为三个潜力区: Ⅰ级潜力区(新增耕地规模大于1公顷),本潜力级整理规模为556.73公顷,农用地整理的潜力为可新增耕地20.88公顷,分布在捐子沟村、占道村、孟家井村、东祁家山村、柳沟村、港道村、沟北村、观家峪村、新沟村、西祁家山村、前头河村等村; Ⅱ级潜力区(新增耕地规模大于0.5公顷,小于1公顷),本潜力级整理规模为80.73公顷,通过整治可新增耕地潜力2.88公顷,主要分布在水峪村、张家河村、小山岩村、大窑脑村; Ⅲ级潜力区(新增耕地规模小于0.5公顷)整理规模为37.08公顷,通过整治可新增耕地潜力1.63公顷,分布在小山沟村、松庄村、前麻地沟村、马庄村、董家庄村、后麻地沟村。 表6-2迎泽区农用地整理潜力分级表 单位:公顷 村名 农用地整理面积 新增耕地 新增耕地率 潜力级别 大窑脑村 15.87 0.64 4.03 Ⅱ 东祁家山村 56.86 1.96 3.45 Ⅰ 董家庄村 4.03 0.29 7.20 Ⅲ 港道村 49.04 1.59 3.24 Ⅰ 沟北村 44.53 3.35 7.52 Ⅰ 观家峪村 29.51 1.16 3.93 Ⅰ 后麻地沟村 5.13 0.14 2.73 Ⅲ 捐子沟村 70.88 2.95 4.16 Ⅰ 柳沟村 43.03 1.6 3.72 Ⅰ 马庄村 6.82 0.26 3.81 Ⅲ 孟家井村 58.41 2.17 3.72 Ⅰ 前麻地沟村 6.54 0.43 6.57 Ⅲ 前头河村 26.85 1 3.72 Ⅰ 水峪村 28.08 0.94 3.35 Ⅱ 松庄村 1.33 0.05 3.76 Ⅲ 西祁家山村 33.25 1.23 3.70 Ⅰ 小山沟村 13.23 0.46 3.48 Ⅲ 小山岩村 25.57 0.77 3.01 Ⅱ 新沟村 61.37 1.23 2.00 Ⅰ 占道村 83 2.64 3.18 Ⅰ 张家河村 11.21 0.53 4.73 Ⅱ 总计 674.53 25.39   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指收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人口数据、已实施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资料,分析待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测算可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与新增耕地面积。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来源主要包括2大方面,一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宅基地)中超出建设标准或者闲置浪费的部分;二是居民点外围零散的独立的农村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比如养殖场、坟地、路边店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主要还是在农村居民点用地上,农村居民点整治关系到农村环境和农民生活问题,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主要方向。 根据迎泽区实际情况,运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预测迎泽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一、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分析 2010年末迎泽区农村建设用地400.27公顷。按全区农村人口2.32万人计算,人均占地172.53平方米,超出国家标准150平方米/人的最高限度,土地利用粗放。并且人均用地区域差异明显,主要分布在中部阶地及缓坡丘陵区、东部土石山区。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理论潜力测算 1、测算方法 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方法选择以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测算潜力,即在调查分析区域范围内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基础上,参照村镇建设标准和当地宅基地标准,通过对规划年人口数量与相应城镇化水平预测,测算各村人口规划年合理的农村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对比现状和人口规划年合理的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分析测算出可以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面积和节约系数。公式如下: = = α= 式中: 为目标年农村人口总数; 为基期年农村人口总数;r为人口自然增长率;t为规划期; 为人口机械变动量; 为目标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B为人均用地标准; 为潜力面积; 为基期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α为节约用地系数。 2、测算结果 随着迎泽区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镇化率将逐渐增大。预计到2015年迎泽区总人口将达到55.62万人,城镇化率将达到98%,农村人口仅有1.11万人。按国家标准150平方米/人的最高限度,规划到2015年农村居民点整理理论潜力为233.41公顷。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现实潜力调查 根据对迎泽区在规划期内可实施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的调查,按照基础条件具备、交通便利、群众积极性高、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的原则,得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范围。规划期内,通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整治总规模为24.57公顷,可以新增耕地19.66公顷。 表6-3 迎泽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表 单位:公顷 行政村 整治规模 新增耕地面积 大窑脑村 3.41 2.73 东祁家山村 2.57 2.06 沟北村 3.99 3.19 后麻地沟村 2.31 1.84 捐子沟村 5.65 4.52 前头河村 0.97 0.78 西祁家山村 2.75 2.20 占道村 2.92 2.34 合计 24.57 19.66 四、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级    全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区面积24.57公顷,根据潜力测算结果,新增耕地潜力为19.66公顷。根据节约用地系数,以村为单元,将迎泽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进行分级,共分为三个潜力级。 I级整治潜力区(新增耕地规模≥3公顷):本潜力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区面积为9.64公顷,通过整治可新增耕地7.71公顷。本区包括沟北村、捐子沟村。 II级整治潜力区(2公顷<新增耕地规模<3公顷):本潜力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区面积为11.66公顷,通过整治可新增耕地9.33 公顷。本区包括大窑脑村、东祁家山村、西祁家山村、占道村。 III级整治潜力区(新增耕地规模≤2公顷):本潜力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区面积为3.28公顷,通过整治可新增耕地2.62公顷。本区包括后麻地沟村、前头河村。 6-4 迎泽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级 行政区划 整理规模 新增耕地规模 潜力级别 后麻地沟村委会 2.31 1.84 III级 大窑脑村委会 3.41 2.73 II级 捐子沟村委会 5.65 4.52 I级 沟北村委会 3.99 3.19 I级 西祁家山村委会 2.75 2.2 II级 东祁家山村委会 2.57 2.06 II级 占道村委会 2.92 2.34 II级 前头河村委会 0.97 0.78 III级 总计 24.57 19.66 第三节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迎泽区是太原市的核心区之一,随着多年的快速发展,城市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往外扩展迅速,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的耕地,对保证耕地数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未来一段时期,挖掘城市内部潜力势在必行。 一、城镇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分析 太原市迎泽区2010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为3039.05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8.73%,分布在西部平川区域。2010年,迎泽区城市化率为94.12%,城镇人口总量为49万人,人口密度为4700人/km2。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103.3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0.98%。 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调查 迎泽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主要来源于 “城中村”整理。调查 “城中村”的范围、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谓“城中村”,是指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而把周边地区部分村落及其农用地一起纳入城市用地的范围,而原有的村庄用地却没有转为国有,纳入到城市系统中来,仍然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且深受城市影响的农村社区。这类地区土地利用的特征与城市中的危旧房区的有相似之处:单位土地投入较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条件都很差等。 根据实际调查,规划期内,迎泽区涉及到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包括有双塔村、赵北峰村、新沟村、店坡村、马庄村、王家峰、东太堡村、郝庄村和枣园村等,共涉及整理规模为589.89公顷。 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级 1、划分方法 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根据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将潜力规模大于150公顷的行政村划分为一级潜力区;将潜力规模在150公顷到30公顷的行政村划分为二级潜力区;将潜力规模在30公顷到10公顷的行政村划分为三级潜力区;将潜力规模小于10公顷的行政村划分为四级潜力区。 2、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级 全区可划分为四个潜力区。其中: 一级潜力区整理规模为410.16公顷,占全区城镇工矿用地整理潜力总规模的69.53%,主要分布在东太堡村、郝庄村。 二级潜力区整理规模为110.20公顷,占全区城镇工矿用地整理潜力总规模的18.68%,主要分布在枣园村、店坡村。 三级潜力区整理规模为57.97公顷,占全区城镇工矿用地整理潜力总规模的9.83%,主要分布在赵北峰村、新沟社区、马庄村。 四级潜力区整理规模为11.56公顷,占全区城镇工矿用地整理潜力总规模的1.96%,主要分布在双塔村、王家峰村。 6-5 迎泽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级 单位:公顷 行政区划 潜力规模 潜力级别 郝庄村委会 179.42 I级 马庄村委会 20.88 III级 店坡村委会 36.79 II级 新沟村委会 14.99 III级 枣园村委会 73.41 II级 赵北峰村委会 22.10 III级 王家峰村委会 3.28 IV级 东太堡村委会 230.74 I级 双塔村委会 8.28 IV级 总计 589.89 第四节 土地复垦潜力调查与评价 土地复垦潜力,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和各种污染以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利用和经营,可增加的耕地及其它农用地面积。 一、土地复垦潜力调查 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图,按图斑对废弃地进行调查。调查在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确定待复垦废弃土地范围,确定其分布数量。经调查统计,全区待复垦土地资源总量为83.29公顷。 表6-6 迎泽区采矿废弃地现状调查表 单位:公顷 所在地(座落) 二调 废弃地图斑号 废弃地类 型 废弃地面积(公顷) 企业主体 经济类型 工况类型 矿采方式 县市区名 称 乡镇名称 行政村名 称 地类代码 图斑号 图斑面积(公顷) 迎泽区 郝庄镇 东祁家山村 204 0035 2.58 0035 采矿 2.58       露采 迎泽区 郝庄镇 太钢采石场 204 0038 25.56 0038 采石 25.56 太钢 国有 采石 露采 迎泽区 郝庄镇 太钢采石场 204 0005 16.74 0005 采石 16.74 太钢 国有 采石 露采 迎泽区 郝庄镇 柳沟村 204 0066 4.82 0066 采石 4.82 太钢 国有 采石 露采 迎泽区 郝庄镇 西祁家山村 204 0029 17.32 0029 采石 17.32 智海 民营 采石 露采 迎泽区 郝庄镇 沟北村 204 0044 16.26 0044 采石 16.26 智海 民营 采石 露采 二、复垦适宜性评价 1、评价方法 目前,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主要有专家评价法、经济判断指数法、极限条件法、多因素模糊综合评价法等几种。 结合工矿废弃地区域内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特点,本次规划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采用极限条件法,极限条件法是基于系统工程中的“木桶原理”,评价单元的最终质量取决于条件最差因子的质量,从而确定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利用方向。评价方法 : Y i=min (Y ij) 其中,Y i为第i个评价单元的最终适宜性等级,Y ij为第i个评价单元中第j个参评因子的适宜性等级。 将评价单元(地块)实际情况与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限制因素分级标准对比,从而确定该单元的土地复垦适宜性等级,综合考虑各因素的等级,最终确定该单元的土地复垦方向。 2、评价因素选取 结合废弃地实际和遵循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原则,只对实际运用最多、最具有实际意义的土地复垦利用方向进行评价说明,其适宜性评价因素主要有土地损毁程度、地形坡度、土壤有机质、年降雨量、灌溉条件、有效土层厚度、经济投入等。 表6-7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因素分级标准情况表 评价因素和 指标划分 耕地评价 林地评价 草地评价 损毁 程度 无 一级 一级 一级 轻度 二级 二级 二级 中度 三级 三级 三级 重度 不宜 不宜 不宜 地形 坡度 (°) <7 一级 一级 一级 8-15 二级 一级 一级 16-25 三级 二级 二级 >25 不宜 三级 三级 土壤 有机质 (g/kg) >15 一级 一级 一级 10-14 二级 一级 一级 6-9 三级 二级 二级 <5 不宜 三级 三级 年降 雨量 (mm) >800 一级 一级 一级 400-800 二级 一级 一级 200-400 三级 二级 二级 <200 不宜 三级 二级、三级 灌溉 条件 好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等 二级 一级 一级 较差 三级 二级 二级 难保证 不宜 不宜 三级 有效土 层厚度(cm) >50 一级、二级 一级 一级 30-50 二级、三级 一级、二级 一级 10-30 不宜 二级、三级 二级 <10 不宜 三级、不宜 三级 人均纯 收入 (元) >2000 二级 一级 一级 1500-2000 三级 二级 一级 1000-1500 不宜 三级 二级 <1000 不宜 不宜 三级 3、评价单元划分 本次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单元的划分与废弃地地块是一致的,以工矿废弃地地块为复垦适宜性评价单元。 4、评价结果分析 按照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操作过程,对全区废弃地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其复垦方向全部为林地。 三、复垦潜力分级 1、划分方法 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根据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将潜力规模大于40公顷的行政村划分为一级潜力区;将潜力规模在40公顷到10公顷的行政村划分为二级潜力区;将潜力规模小于10公顷的行政村划分为三级潜力区。 2、划分结果 全区可划分为三个潜力区。其中: 一级潜力区待复垦规模为42.30公顷,占全区复垦总规模的50.79%,主要分布在郝庄镇的太钢采石场。 二级潜力区待复垦规模为33.59公顷,占全区复垦总规模的40.33%,主要分布在郝庄镇的西祁家山村、沟北村。 三级潜力区待复垦规模为7.40公顷,占全区复垦总规模的8.88%,主要分布在郝庄镇的东祁家山村、柳沟村。 6-8 迎泽区土地复垦潜力分级 行政区划 潜力规模 潜力级别 柳沟村委会 4.82 III级 沟北村委会 16.26 II级 西祁家山村委会 17.32 II级 东祁家山村委会 2.58 III级 太钢采石场 42.30 I级 总计 83.29 第五节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潜力调查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潜力是指在一定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条件下,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为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的面积。 一、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现状分析 2010年迎泽区未利用土地资源总量为1376.3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12%,相对较多。但是以为荒草地和裸岩为主,坡度较大,土层较薄且土壤肥力极低,缺乏水源,适宜开发的后备资源是有限的。 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 以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依据,以村为单位,计算图上坡度小于25°的自然保留地规模,扣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的图斑和开发的未利用地面积,得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可开发规模为712.35公顷。 6-9 迎泽区土地开发潜力调查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荒草地 裸地 郝庄村 3.29 1.92 马庄村 4.96 4.08 店坡村 3.35 3.60 新沟村 37.07 10.82 枣园村 6.30 0.27 赵北峰村 0.00 1.35 王家峰村 4.95 4.71 东太堡村 0.00 0.00 双塔村 0.00 0.00 郝家沟村 0.00 0.00 水峪村 19.39 4.93 港道村 10.17 2.65 观家峪村 68.18 8.37 董家庄村 18.61 8.83 小山沟村 13.99 5.22 小山岩村 29.12 6.14 前麻地沟村 20.75 7.89 后麻地沟村 4.71 6.25 大窑脑村 1.17 6.09 孟家井村 62.04 7.43 柳沟村 6.64 4.78 捐子沟村 48.71 0.61 沟北村 13.88 0.19 西祁家山村 70.28 1.53 东祁家山村 9.22 1.56 占道村 144.92 1.88 张家河村 1.80 4.51 前头河村 1.38 1.85 合计 604.88 107.47 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 1、建立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的选取以反映土地质量的全面性、代表性、主导性、评价因子的相对独立性、稳定性、区域差异性以及资料的可获得性为原则。根据迎泽区实际选取了地形坡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层厚度、灌溉条件等5 个因子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因子权重。指标体系见下表。 表6-10 未利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适宜等级 坡度/( o) 土壤质地 有机质含量% 土层厚度/cm 灌溉条件 分级指标 指数 分级指标 指数 分级指标 指数 分级指标 指数 分级指标 指数 Ⅰ <6 100 轻壤、中壤 100 >2 100 ≥80 100 有稳定灌溉 100 Ⅱ 6~15 70 重壤、黏土 80 1~2 80 40~80 70 无稳定灌溉 70 Ⅲ 15~25 20 砂壤 40 0.6~1 40 20~40 30 无灌溉 30 Ⅳ ≥25 0 砾质土、砂土砾石土 0 <0.6 — <20 — — — 权重 0.29 0.15 0.12 0.21 0.24 2、建立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模型 采用加权指数和法和极限条件法相结合进行未利用地适宜性等级评定。即首先利用极限条件逐个判断评价单元中的评价因子是否已达到或超过“不宜”的临界值,确定不适宜开发的单元之后,再利用加权指 P= 式中:P为评价单元分值; wi为各评价因子权重; pi为各评价因子的指数。 根据未利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表中的权重和参评因素分级标准:综合分值≥75的评价单元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其余的评价单元为不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3、建立潜力等级评价标准 以净增耕地系数ai作为划分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等级的标准。公式如下: ai=Bi/Ci(i=1,2….n,) Ci= (i=1,2….n,) 式中:ai为某行政村土地开发净增耕地系数;Bi为某行政村土地开发净增耕地面积;Ci为某行政村待开发土地资源总面积;Wi为某行政村单位待开发未利用地图斑面积。 四、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潜力调查与评价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面积712.35公顷,根据潜力测算结果,开发新增耕地潜力为498.65公顷。根据新增耕地规模进行分级,以村为单元,共分为三个潜力级。 Ⅰ级潜力区(新增耕地规模大于20公顷),本潜力级开发规模为525.76公顷,通过开发为可新增耕地368.03公顷,分布在观家峪村、孟家井村、占道村、西祁家山村、新沟村; Ⅱ级潜力区(新增耕地规模大于5公顷,小于20公顷),本潜力级开发规模为156.98公顷,通过整治可新增耕地潜力109.88公顷,主要分布在捐子沟村、小山岩村、董家庄村、前麻地沟村、水峪村、小山沟村、后麻地沟村、柳沟村、港道村、沟北村、王家峰村、大窑脑村、马庄村、东祁家山村、张家河村、店坡村; Ⅲ级潜力区(新增耕地规模小于5公顷),本潜力级开发规模为29.62公顷通过整治可新增耕地潜力20.73公顷,主要分布郝庄村、枣园村、前头河村、赵北峰村。 表6-11 迎泽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级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开发规模 新增耕地 潜力等级 郝庄村 5.21 3.64 III级 马庄村 9.05 6.33 II级 店坡村 6.95 4.86 III级 新沟村 47.88 33.52 I级 枣园村 6.57 4.60 III级 赵北峰村 1.35 0.94 III级 王家峰村 9.66 6.76 II级 水峪村 24.32 17.02 II级 港道村 12.82 8.97 II级 观家峪村 76.55 53.59 I级 董家庄村 27.44 19.21 II级 小山沟村 19.22 13.45 II级 小山岩村 35.27 24.69 I级 前麻地沟村 28.65 20.05 I级 后麻地沟村 10.96 7.67 II级 大窑脑村 7.26 5.08 II级 孟家井村 69.47 48.63 I级 柳沟村 11.42 7.99 II级 捐子沟村 49.32 34.52 I级 沟北村 14.06 9.84 II级 西祁家山村 71.82 50.27 I级 东祁家山村 10.79 7.55 II级 占道村 146.80 102.76 I级 张家河村 6.31 4.42 III级 前头河村 3.23 2.26 III级 合计 712.35 498.65   第六节 迎泽区土地整治潜力汇总 根据上述迎泽区土地整治潜力分析,得到土地整治潜力结果,见下表: 表6-12 迎泽区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待整治土地规模 增加耕地面积 增加耕地系数 农用地整理潜力 674.53 25.39 3.76%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24.57 19.66 80.02%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589.89 土地复垦潜力 83.29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潜力 712.35 498.65 70.00% 合计 543.70 第七章 规划方案与土地整治项目说明 第一节 规划方案的论证、比较 结合《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太原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 年)》、《迎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规划纲要》,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在前期3个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3个规划供选方案,包括:各方案的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等。规划供选方案经过反复讨论并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导及专家进行相关汇报、沟通、衔接,形成最终方案。 表7-1 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2011-2015年) 评价指标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规划目标 增加耕地面积 (公顷) 55.67 1212.76 113.34 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公顷) —— —— 40.30 规划措施 农用地整理面积 (公顷) 588.08 674.53 —— 其中:增加耕地面积(公顷) 15.95 25.39 0.00 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公顷) 7.92 24.57 10.65 其中:增加耕地面积(公顷) 0.00 19.66 0.00 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11.89 83.29 3.00 其中:增加耕地面积(公顷) 9.43 0.00 0.00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面积 (公顷) 58.50 712.35 130.14 其中:增加耕地面积(公顷) 30.30 498.65 110.32 与相关规划、政策相衔接的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保持一致 有差别 有差别 太原市土地整治规划 有差别 有差别 保持一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较好 较好 较好 现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政策 一般 较好 很好 效益 评价 经济效益 资金筹措情况 良好 有困难 良好 效益评价 一般 良好 良好 社 会 效 益 为产业结构调整用地提供保障程度 良好 良好 良好 对城镇建设发展的促进力度 一般 良好 良好 生态 效益 改善生态环境情况 一般 良好 良好 改善矿区环境 一般 一般 良好 注: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2006-2020年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5/15 方案一:落实总体规划目标 该方案提出的土地整治目标是根据《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规划2006-2020年,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为167.01公顷。由于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2005年为基期年进行规划的,规划期限是15年,至2015年采取15年土地整治义务量的1/3。故方案一确定2011-2015年迎泽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为55.67公顷。 根据迎泽区土地整治调研结果,补充耕地来源于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开发,按照各类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系数,估算2011-2015年各类土地整治规模和新增耕地面积:农用地整理规模为588.08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15.95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为7.92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0公顷;土地复垦规模为11.89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9.43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为58.50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30.30公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义务量是规划期间必须达到的约束性指标,是为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故该指标数据偏小。 方案二:与土地整治潜力相结合 分别针对迎泽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不同整治类型进行潜力评价与分析得出:农用地整理规模为674.53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25.39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为24.57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19.66公顷;土地复垦规模为83.29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为712.35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498.65公顷。该方案大部分是基于土地整治理论潜力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以现有财力在5年规划期内实施难度较大,故该指标数据偏大。 方案三:与太原市下达指标相结合 根据《太原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规划2011-2015年迎泽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13.34公顷,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3.02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110.32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0.30公顷(604.5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为10.65公顷;土地复垦规模为3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为130.14公顷。 方案三是对迎泽以行政村为单元,全面开展基础调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现实潜力。调查采取问卷、实地抽样等方法,在充分满足太原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调查确定各类土地整治潜力。 方案三统筹安排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更符合现行的土地政策,同时也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充分考虑了资金投入来源及农村的实际情况,在资金筹措上也是得到了保证的。因此,经过多方征询意见和区人民政府研究,认为方案三比较适合迎泽区的实际与发展需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节 土地整治项目安排 一、项目确定方法及依据 全区土地整治项目确定的依据应围绕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并符合土地整治基础条件好,具备一定规模,分布相对集中;预期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符合国家规定等其他要求。 土地整治项目选定的方法应根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析和规划目标,初步提出重点项目类型、范围与规模;进行实地考察,邀请当地干部、群众座谈,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有关部门协商,进行综合平衡;确定项目的界线、测算面积等基本步骤,针对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内容的不同,在选择项目安排上,也应充分考虑各类项目自身的要求。 二、规划项目安排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规划到2015年,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3个,建设规模40.30公顷,补充耕地3.02公顷,主要分布在柳沟村、孟家井村、小山岩村。 表7-2 迎泽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所在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补充耕地 柳沟村委会 8.33 0.62 孟家井村委会 20.62 1.77 小山岩村委会 11.35 0.63 合计 40.30 3.02 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1)按照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结合经济社会条件和用地需求,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任务和内容。 (2)结合村庄所处区位、经济、规划等因素,以“空心村”整治和镇企业整治为重点,提出不同类型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范围和规模,明确特色村庄保护与建设方向。 (3)落实市级规划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安排,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确区内增减挂钩规模和布局,提出待整治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要求和建新地块的用地要求。 规划期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城乡增减挂钩程序安排,规划实施4个增减挂钩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10.65公顷。 表7-3 迎泽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所在地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 大窑脑村委会 3.41 东祁家山村委会 2.18 后麻地沟村委会 2.31 西祁家山村委会 2.75 合计 10.65 3、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坚持节约优先原则,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实施全域城镇化战略,推进旧城区、产业更新,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城镇发展新空间,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土地资产价值。规划期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共安排9个,全部为城中村改造项目,规模达到589.89公顷,包括双塔村、赵北峰村、新沟村、店坡村、马庄村、王家峰、东太堡村、郝庄村、枣园村。 表7-4 迎泽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所在地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 双塔村委会 8.28 赵北峰村委会 22.10 新沟村委会 14.99 店坡村委会 36.79 马庄村委会 20.88 王家峰委会 3.28 东太堡村委会 230.74 郝庄村委会 179.42 枣园村委会 73.41 合计 589.89 4、土地复垦项目 充分挖掘现有工矿用地潜力,按照工业用地节约集约标准,创新采矿用地供地方式,推动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改善工矿区配套设施以及环境景观;积极探索矿业用地与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的路子,探索采矿用地土地复垦补偿机制,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力度,通过复垦工矿废弃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规划期内,土地复垦项目拟安排2个,复垦规模3.00公顷,全部为矿业存量整合和生产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表7-5 迎泽区土地复垦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所在地 复垦规模 柳沟村委会 1.24 太钢采石场 1.76 合计 3.00 5、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 做好土地适宜性评价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要求,确定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范围、规模以及补充耕地的面积。规划期内,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拟安排8个,面积130.14公顷,主要分布在东祁家山村、捐子村、前麻地沟村、后麻地沟村、董家庄村、观家峪村、孟家井村、小山岩村。 表7-6 迎泽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所在地 开发规模 补充耕地 东祁家山村委会 3.79 3.31 董家庄村委会 25.35 23.88 观家峪村委会 9.34 8.42 后麻地沟村委会 24.8 15.23 捐子沟村委会 14.82 11.1 孟家井村委会 19.87 19.41 前麻地沟村委会 4.83 4.16 小山岩村委会 27.34 24.82 合计 130.14 110.32 第八章 土地整治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 第一节 土地整治投资估算 一、土地整治投资估算方法 按照上一轮规划期间分类型土地开发整治平均投入成本,结合近几年物价水平,测算分类型土地开发整治投入单价:高标准基本农田每公顷需投资12万元;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每公顷需投资300万元;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每公顷需投资300万元;废弃工矿用地复垦项目,每公顷需投资40万元;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每公顷需投资38万元。 二、土地整治投资估算结果 参考迎泽区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投资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控制标准》,经综合估算,至2015年全区土地整治投资额为185710.92万元。其中: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为40.30公顷,每公顷需投资12万元,拟投入资金483.60万元。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为10.65公顷,每公顷需投资300万元,估算总投资额约为3195.00万元。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为589.89公顷,每公顷需投资300万元,估算投资总额约为176967.00万元。 土地复垦规模为3.00公顷,每公顷需投资40万元,估算总投资额约为120.00万元。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为130.14公顷,每公顷需投资38万元,估算投资总额约为4945.32万元。 第二节 土地整治筹资分析 一、资金来源 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整合国土、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涉农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其他社会投资。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规划期间,全区预计新增建设用地268.18公顷,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和等别》,迎泽区属于五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64元/平方米,可支配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为17163.52万元。按60%用于土地整治项目计算,可筹措资金6865.4万元。 2、耕地开垦费 规划期间,非农建设预计占用耕地79.70公顷,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取占用耕地前3年年均收益的8-12倍,大概为12元/平方米左右,预计可收缴耕地开垦费为956.4万元。 3、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174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174号)规定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为各市县土地出让平均收益的15%,迎泽区为五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为75元/平方米,规划期间,可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的土地出让金预计为3017.03万元。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出让收益 规划期内,增减挂钩建新区规模10.65公顷,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为75元/平方米,预计总收益798.75万元。 5、其他投入 规划期内,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主要包括农业、水利部门的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方面的资金等。 二、资金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收取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和开垦费,不能随意减免,并依规定按比例建立土地整治专项基金。 ——制定专门的土地整治项目财务管理专项制度,对项目资金建立专门账户,实行专门管理,单独核算,财会人员分工负责互相监督。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只能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挪用。 ——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预防,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工程进度中需要资金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拨付。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尽量做到资金基本到位。 ——加强土地整治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措施是保证土地整理质量、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应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资金管理的信息技术措施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土地整理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把土地整治资金的管理纳入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轨道。 第三节 土地整治的效益评价方法 一、经济效益评价方法 采用静态分析法对迎泽区土地整治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即通过对土地整治的投入、产出等相关指标进行分析,计算土地整治的投入量和预期净产出以及投资回收期,以此来衡量土地整治的经济效益。 土地整治的预期净产出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新增耕地面积增加的净收入,一部分是通过土地整治提高的耕地质量从而新增的净收入。计算=公式入下: R= 式中:R为土地整治增加的年纯收入(万元); 为净增加耕地面积(公顷); 为整治前耕地面积(公顷);r为整治后单位耕地面积年纯收入(万元); 为整治前单位耕地面积年纯收入(万元)。 二、社会效益评价方法 社会效益主要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经营,从粮食增产和粮食安全,扩大农业劳动力就业,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增加农民收入,改造村庄、改善生活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城乡统筹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选择适当的评价指标,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由于相关资料不充分,无法实现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进行评价,还是以定性分析的角度进行阐述。 三、环境效益评价方法 生态效益主要从植被覆盖率,保护水源地、治理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面积、农田防护林密度、复垦损毁土地率、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抗灾害能力、构建生态空间格局等方面,选择适当的评价指标,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由于相关资料不充分,无法实现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进行评价,还是以定性分析为主进行阐述。 第九章 与其他规划的衔接 第一节 其他相关规划协调 本轮规划编制中,与全区社会经济“十二五”规划的主要指导思想、区域功能定位等方面进行了衔接。土地整治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充分与《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土地整治的规模及布局进行了充分衔接,并论证了相应的土地整治方案。 本轮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其他各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重点参考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太原市迎泽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15年)》等相关规划。 一、与《太原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协调 1、太原市土地整治规划相关要求 规划2011-2015年,迎泽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为113.34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30公顷(604.50亩)。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面积为3.0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为10.65公顷;土地复垦面积不低于3.00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130.14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10.32公顷。 2、衔接结果 本规划与太原市土地整治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补充耕地规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土地复垦规模、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模等预期性指标也均与市级规划保持一致。 二、与《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协调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内容要求 规划期间,为缓解迎泽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情况,解决东部山区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规划期间重点对东部山区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统筹城乡建设用地,鼓励企业参与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腾退出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迎泽区工矿废弃地较多,具有一定的土地复垦潜力,主要分布在东部山区,包括张家河村、柳沟村等,规划期间加快闭坑矿山、采矿塌陷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期内将在区域内安排土地复垦规模35.68公顷。通过复垦,补充耕地28.28公顷,补充其他农用地7.40公顷。 根据土地适宜性,在不破坏生态环境条件下,适度开发后备宜耕土地资源。迎泽区可开发用地以荒草地和裸地为主,集中在郝庄镇东部的董家庄村、孟家井村和占道村等。规划期内将在区域内安排市级土地开发规模175.49公顷,补充耕地90.89公顷,补充林地70.48公顷,补充其他农用地14.12公顷。 充分挖掘低效用地和废弃土地的潜力,搞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质量较好的要优先整理成为耕地。迎泽区土地整理集中在郝庄镇中部及东部地区的孟家井村、后麻地沟村和沟北村等。规划至2020年,土地整理总规模为1764.23公顷,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有效耕地47.84公顷,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增加耕地6.86公顷。 2、衔接结果 为了与迎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性和协调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建立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在指标控制范围内,结合潜力分析结果,合理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类型和结构。总体来讲,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在思想上、政策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一致的。至201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不低于55.67公顷(规划2006-2020年指标的1/3)。本规划确定新增耕地不低于113.34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3.02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110.32公顷。总量控制指标及大部分分量指标均高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与《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协调情况 1、《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相关内容要求 统筹城乡空间发展。按照人口向中心村以上的城乡居民点集中、非农产业向镇以上城镇集中的要求,进一步统筹城乡各类资源的利用;引导城镇空间集约紧凑发展,推进旧区、城中村改造,提高城镇空间开发建设效益,尽量减少对优质农业空间资源的占用。引导乡村空间合理有序发展,优化村庄布局,以中心村为主体,加快新农村建设,逐步归并农村居民点;加大禁止建设区内村庄搬迁与异地安置力度,加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村庄集中安置与植被恢复工作,加强未利用地、采煤沉陷区和废弃工矿区的土地开发整理。加强对各级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庄的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做好农村宅基地整理工作,加大空置宅基地生态恢复和复垦力度。 2、衔接结果 本规划实施后,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城镇、村镇及各项公益事业的建设,确保了城镇规划、村镇规划的顺利实施;新增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林业等各业的综合发展,为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实施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提供了土地保障。  四、与迎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协调情况 1、“十二五”规划纲要对相关内容的要求 围绕城区扩张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按照建设城乡一体化引领区的总体目标和“城区带动、东扩发展、突出重点、适度集中”的发展思路,整体推进城区、镇、村庄建设,提升主城区的带动作用,加快“城中村”和“城郊村”发展,重点发展具有产业带动辐射力和人口聚集能力的中心村,逐步合并集中自然村,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城区、镇、村庄之间的结合转型,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2、衔接结果 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本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及城镇工矿用地整理相关内容均与十二五规划进行了衔接。另外文本中的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如人口发展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化率、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等数据,与《迎泽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做到了较好的数据衔接。 第二节 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本规划,实行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全程参与:在准备工作阶段,各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协助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调研工作,为规划编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规划方案广泛征求了发改委、水利局、农委、环保和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各部门均针对规划提出了修改意见,对提高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起到了促进作用。 第三节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土地整治规划是公众在土地资源利用与管理领域行使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的体现,不同利益群体经过协商和讨论,可以达到共同的认识和决策,因地制宜地制定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土地整治规划。 本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要求,在规划编制期间,邀请了各个领域的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质询与论证,对提供规划的科学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划编制期间,多次将规划草案与乡镇进行沟通协调,针对项目区规划、安置点布局、项目安排等内容广泛听取了乡镇意见,有效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十章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一节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进一步细化落实了《总规》要求的目标任务,是政府做好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支撑和基础。土地整治规划既要充分考虑到规划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又要处理好规划实施中潜在的矛盾和复杂的利益冲突以及某些不公平现象。为了最大限度发挥保障措施密切结合,才能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规划》立足于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三农”发展。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质量、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法律、行政、经济、社会、技术等法制、机制和体制方面的种种手段,保证规划所确定的目标、结构、布局等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得以实现。重点包括:一是完善土地整治相关法律规范,加强法律政策宣传。二是加强规划实施组织保障,制定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强化权属管理。三是有效聚合资金,加强规划统筹,调整和完善资金运用方式,推进规划实施市场化建设,实施经济激励措施,统筹区域发展,探索完善指标使用制度。四是增强规划实施公开性,提高和扩大公众参与层面和内容,建立公众监督制度。五是建设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系统,完善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加强业务管理能力和机构建设。 第二节 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规划编制充分注重了规划编制方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因此方案是切实可行的。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调研工作全面 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编制工作、采用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充分利用已有的调研成果和相关部门的研究成果,同时针对重点问题组织专题研究。从理论到实践上为规划方案的编制提供了充分依据,打下了坚实基础。编制方案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基础研究工作扎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规划编制方法科学合理 《规划》是对《总规》的补充和深化,也是对《总规》有关内容的完善、细化和落实。规划方案是在结合已实施的土地整治以及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以及规划期内可实现的土地整治规模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 3、实施规划措施适用可行 立足于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规划》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质量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法律、行政、经济、社会、技术等种种手段,保证规划所确定的目标、结构、布局等在空间和时间上得以落实。 第十一章 规划主要成果 一、专题报告 1、《迎泽区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2、《迎泽区土地整治潜力分析评价》 3、《迎泽区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二、文本、说明及图件 1、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文本 2、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说明 3、规划图件:迎泽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0年)、迎泽区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迎泽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迎泽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迎泽区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迎泽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分布图、迎泽区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2011-2015年)、迎泽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图(2011-2015年)。 三、规划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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