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4-β00-1-2016-0010 | 发布机构: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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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6-09-27 |
文号: | 关键字: | 经费,公开 |
第一部分
概况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的信息。
二、组织开展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参与拟定相关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采种育苗和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践,依法承担应由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区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标准和相关规定,拟定配套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六、承担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区干果经济林、花卉等林产品结构调整,对全区林业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区林业生产行为,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八、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护林防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指导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并对林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九、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建设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等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林业项目的工程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基层林业工作的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营造林任务安排
1、太原市百万亩森林围城2016年迎泽区提档升级造林面积3000亩。
2、2015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造林面积27.4亩。
二、森林防火工作
责任期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95%以上;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三、森防检疫工作
1、加强鼠(兔)害防治,新造林地鼠(兔)害致死率不超过15%、中幼龄林不超过10%。
2、加强美国白蛾监测,新县级疫情发生区从疫情确定之日起,实现一年内无疫情。
3、加强松材线虫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一旦发生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实现一年内无疫情。
4、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8‰。
第二部分
太原市迎泽区林业局由迎泽区林业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组成。
2016年纳入太原市迎泽区林业局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太原市迎泽区林业局 |
2 | 太原市迎泽区森林防治检疫站 |
3 | 太原市迎泽区谷草坪林场 |
4 | 太原市迎泽区种苗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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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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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
收入合计 | 1,736,884.78 | 支出合计 | 1,736,884.78 | 支出合计 | 1,736,884.78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小计) | 1,736,884.7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465,084.20 | |||||
财政拨款 | 1,736,884.78 | 二、国防支出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20,517.84 | |||||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9,282.74 | |||||
专项资金 |
| 四、教育支出 |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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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 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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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债务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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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七、基本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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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7,500.00 |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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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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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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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农林水支出 | 1,709,38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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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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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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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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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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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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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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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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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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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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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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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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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林业局 | 单位:元 |
项 目 | 金额 |
合计 | 66,200.0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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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00.00 |
3、公务用车费 | 66,000.0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6,000.0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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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736884.78元,其中:财政拨款1736884.78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736884.78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00元,农林水支出1709384.78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5084.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517.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82.7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元
三、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1736884.78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7500元、行政运行(林业)859513.98元、林业防灾减灾355955元、其他林业支出493915.8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27013.98元,包括行政运行(林业)799513.98元、行政单位医疗27500元;项目支出909870.8元,包括预留人员经费6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355955元、森防队经费493915.8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827013.98元,按经济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54366.94元(工资福利支出405084.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82.74元),日常公用经费372647.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0647.0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元)。
人员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405084.2元,包括基本工资143100元、津贴补贴119980元、年终一次性资金11925元、社会保障缴费105294.2元、绩效工资24785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82.74元,包括奖励金1200元、住房公积金47614.74元、住房补贴10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0元。
日常公用经费:
(1)商品和服务支出370647.04元,其中包括办公费38000元、印刷费1000元、邮电费3300元、差旅费1000元、维修(护)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200元、工会经费4897.2元、福利费3249.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0000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000元。
第一部分
概况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的信息。
二、组织开展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参与拟定相关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采种育苗和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践,依法承担应由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区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标准和相关规定,拟定配套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六、承担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定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七、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区干果经济林、花卉等林产品结构调整,对全区林业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区林业生产行为,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八、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护林防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指导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并对林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九、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建设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等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林业项目的工程验收工作。
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基层林业工作的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营造林任务安排
1、太原市百万亩森林围城2016年迎泽区提档升级造林面积3000亩。
2、2015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造林面积27.4亩。
二、森林防火工作
责任期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95%以上;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三、森防检疫工作
1、加强鼠(兔)害防治,新造林地鼠(兔)害致死率不超过15%、中幼龄林不超过10%。
2、加强美国白蛾监测,新县级疫情发生区从疫情确定之日起,实现一年内无疫情。
3、加强松材线虫疫情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一旦发生疫情,从确定疫情之日起,实现一年内无疫情。
4、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8‰。
第二部分
太原市迎泽区林业局由迎泽区林业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组成。
2016年纳入太原市迎泽区林业局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太原市迎泽区林业局 |
2 | 太原市迎泽区森林防治检疫站 |
3 | 太原市迎泽区谷草坪林场 |
4 | 太原市迎泽区种苗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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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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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
收入合计 | 1,736,884.78 | 支出合计 | 1,736,884.78 | 支出合计 | 1,736,884.78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小计) | 1,736,884.7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465,084.20 | |||||
财政拨款 | 1,736,884.78 | 二、国防支出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20,517.84 | |||||
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9,282.74 | |||||
专项资金 |
| 四、教育支出 |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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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 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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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债务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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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七、基本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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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7,500.00 |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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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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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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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农林水支出 | 1,709,38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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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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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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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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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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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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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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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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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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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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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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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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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林业局 | 单位:元 |
项 目 | 金额 |
合计 | 66,200.0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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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00.00 |
3、公务用车费 | 66,000.0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6,000.0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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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736884.78元,其中:财政拨款1736884.78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736884.78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00元,农林水支出1709384.78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5084.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517.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82.7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元
三、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1736884.78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7500元、行政运行(林业)859513.98元、林业防灾减灾355955元、其他林业支出493915.8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27013.98元,包括行政运行(林业)799513.98元、行政单位医疗27500元;项目支出909870.8元,包括预留人员经费60000元、森林防火经费355955元、森防队经费493915.8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827013.98元,按经济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54366.94元(工资福利支出405084.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282.74元),日常公用经费372647.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0647.0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0元)。
人员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405084.2元,包括基本工资143100元、津贴补贴119980元、年终一次性资金11925元、社会保障缴费105294.2元、绩效工资24785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82.74元,包括奖励金1200元、住房公积金47614.74元、住房补贴108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0元。
日常公用经费:
(1)商品和服务支出370647.04元,其中包括办公费38000元、印刷费1000元、邮电费3300元、差旅费1000元、维修(护)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200元、工会经费4897.2元、福利费3249.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0000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000元。